关于开展台州市天翼飞YOUNG杯
“青春·梦想”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委(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用新媒体的方式宣传青春正能量,展示当代台州青年的青春理想和生活状态,让更多的台州微电影爱好者有一个展示交流的平台,更好地运用新媒体手段和文化载体做好青年工作,推动我市青年文化事业发展,团市委决定开展台州市“青春·梦想”微电影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梦想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台州市委
三、承办单位
中国电信台州分公司
四、执行媒体(平台)
宽带电视本地门户《看台州》—电视屏
移动互联网本地门户《智慧台州》—手机屏
固定互联网本地门户《台州信息港》—电脑屏
五、大赛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2月24日):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团属宣传阵地特别是网络、微博(群)、手机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参赛。
2.报名参赛阶段(2月25日—3月25日):参赛者根据大赛主题和相关要求进行微电影创作。填写《台州市天翼飞YOUNG杯“青春·梦想”微电影创作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作品刻录成光盘(光盘封面需包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信息),报名表和参赛作品一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3.展示投票阶段(3月26日—4月10日):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三个执行媒体展示初评作品。
4.评选表彰阶段(五四前):结合作品在三个执行媒体的网络人气、点击量,由评委会组织专家开展现场展评,确定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团市委将在五四前举行微电影创作大赛表彰活动,邀请所有入围作品创作团队和个人参与表彰活动,并现场颁发奖品。
六、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主要为两类:一是全市各界青年和青年组织,其中以大学生为主;二是市内外影视DV爱好者(年龄不限,拍摄的内容需与主题相关)。可以以个人,或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主体参赛,一个参赛主体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团队提交作品之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参赛申报人负责。
2.报名方式:分为组织报名、网络报名(登陆台州信息港、台州共青团网站进行报名)和电话热线报名三种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1日—4月5日。高校报名者请按照相关要求将填好的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和参赛作品交至各高校团委处,并统一上报至团市委宣传学少部;社会渠道报名者可电话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将报名表和作品寄至。作品以光盘的形式上交,光盘上应注明参与者姓名、推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3.作品要求:
(1)要求对本次大赛主题“青春·梦想”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内容可包括:“青春与梦想”(展现当代青年的理想价值、青春活力、生活态度等)、“青春与时代”(展现70后、80后、90后青年的不同价值观和青春主张)、“青春与责任”(如保护母亲河、植绿护绿、希望工程、志愿者、关爱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及其它台州公益品牌等),突出当代青年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思想健康,积极向上。
(2)作品必须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微电影作品可为剧情片,也可为动画片。
(3)微电影片长限定在3—5分钟,提交视频的格式要求mpg格式,规格:720x576,声音:48KHZ,要求配有中文字幕。
(3)作品必须由参赛本人(或团队)原创,且未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参赛或获奖过,未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上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授权中国电信台州分公司获得作品的使用权(不少于3年)。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最具人气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创意剧本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公益奖等若干单项奖,给予丰厚的奖品,并对优秀作品和潜力人才进行推介,微电影大赛评选过程和结果将在各执行媒体上实时公布。团市委将在五四前后举行微电影大赛表彰大会,邀请入围团队和个人参加,并现场颁发奖项。
八、评奖方式
按照专家评审评分、人气、投票等方式,折算最后得分,评出单项奖,并按照作品实际点播访次和投票情况,评出最佳人气影片。
九、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评审费。
2.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联合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和日常工作。具体大赛进程将在三个执行媒体上实时跟进。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罗珍芝,陈巧燕,联系电话:0576-88510623,地址:台州市政府大楼1429房间(318000),传真:88510881,E-mail:tztswxsb@163.com。
附件:台州市天翼飞YOUNG杯“青春·梦想”微电影创作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台州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