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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

作者:王灵敏 新闻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25

各老师、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和要求,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即将开始申报,每个项目学生将获得资助额度为5000元左右,学校按1:1配套经费支持。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启动我校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名额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我校可申报项目35项。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我校可申报项目6项。注意: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是指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应用,而非理论研究,考察的是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

3.根据省级预通知得知,2016年各高校指标大致与上一年度一致,但存在由于开展情况以及“挑战杯”成绩等因素发生增减的可能,因此,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量先暂时按照2015年度的指标分配,详见附件4(我院项目数为4+1),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申报数量自主分配,限额申报,根据往年经验,所有高校申报项目中约有20%左右的淘汰率,请各学院择优推荐;各二级学院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保证质量,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1.计划每年实施一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省里立项评审周期较长,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议以大二学生为主,或者团队至少包括大二成员)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注意:已成功申报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项目不得参加此次申报。)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注意:在本类项目中有延期未结题的课题中担任指导教师的老师不得作为指导教师参加此次申报。)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请学生、老师积极申报,学院将做初审工作。请在规定时间前用A4纸双面打印各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送交5203办公室(王灵敏:663998,85137074),上述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275415665@qq.com),联系人:王灵敏。过期不再受理。所有申报项目经公示后择优向省厅推荐报送。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有关力量,积极申报。(相关申报表格目前参考附件,如与正式文件不一致的,届时以正式文件相关材料为准)

附件:

通知文件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各二级学院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