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80名,其中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52名,幼儿教师2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不细分到校,分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中小学音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舞蹈方向)和幼教等11个职位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持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湖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0届、2011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受户籍和生源地的限制。
3.专业基本对口。
4.已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28日。
(二)幼儿教师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湖州生源或湖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2届师范类毕业生;湖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0届、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湖州户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在职幼儿教师须出具工作单位任教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
4.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28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招聘公告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共同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湖州人事人才网、吴兴人力资源网、吴兴教育在线等网站发布招聘简章。时间:2012年4月20日。
2.公开报名
时间地点:2012年4月28日上午8:30—下午16:00,湖州师范学院燕英体育馆,现场报名一天。
报名材料:应届生凭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或户籍证明;③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⑤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普通话合格证书(中小学语文、幼儿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历届生凭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或户籍证明;③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资审:由区教育局初审。
报名时须同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交纳考务费80元。
同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类别,报名人数与职位类别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开考,不满3:1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类别的招聘数。
3.资格审查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组织人员根据招聘工作方案设置的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对象,并发放准考证。
4.笔试
笔试科目: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幼儿教师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等。
时间地点: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招聘职数在4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数在5-9人的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5.面试
面试内容:微型课和面试公共题。
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类别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
6.体检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年内参加过县区人事部门组织的教师招聘体检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体检结果有效,可免予体检(须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体检材料复印件)。
7.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8.公示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将各中小学、幼儿园拟聘教师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
9.志愿择校
公示期满,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分职位类别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由拟聘人员依次现场填报志愿,选择学校。
10.签订协议
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与基本达成就业意向的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1.关于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志愿择校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在参加面试且分数6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面试且分数6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依次递补。除所列的环节和情形之外,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12.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吴兴区公开招考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2289372
0572-2289281(周一至周五)
附件1:吴兴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位信息表
附件2:吴兴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表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